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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野生菌进校园
发布时间:2013/11/1  阅读次数:837  字体大小: 【】 【】【

       记者昨日从云岩区卫监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堂的食品安全意识,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云岩区卫监局、区教育局与全区97个校园食堂签订了《云岩区学校、幼儿园预防食物中毒责任书》。

  据介绍,责任书明确要求各校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成立食品安全检查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每日检查食品安全工作,并做好记录;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该按要求进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并做好采购台账;并按规定每天对每样食品留样100克,保存48小时,并做好相关记录;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单位,应当在两小时内向区卫生监督局报告;各学校、幼儿园应每月进行食品安全评估,并于次月5日前将评估结果上报云岩区卫生监督局。

  卫监局同时要求各校食堂严格落实“三禁一防”的规定,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同时,各学校、幼儿园严禁采购和使用野生菌类及来路不明的菌类、野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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