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 热点新闻 > 详细内容
食品所有添加剂都必须在标签上明显标注
发布时间:2012/8/6  阅读次数:1054  字体大小: 【】 【】【
4月20日,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将正式实施。今后,食品里所有的添加剂都必须在标签上明显标注。昨日,记者从相关监管部门了解到,在实施日期前生产的使用旧版标签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完毕。

  食品标签其实是让消费者了解产品的最直接有效途径,但此前因标签不明确导致的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影响消费者选购食品。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昨日介绍,新标准明确要求标明食品成分,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但不得标注具有保健作用、暗示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等内容,不得标示违背营养科学常识,“这主要是防止一些企业为提高销量欺骗消费者”。

  同时,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计算,还推荐标示8类可能对人体致敏物质,这些都增加了可操作性。消费者以后选购食品时可据此判断,若发现不符,可拒绝选购。

  市质监局有关人士昨天表示,这一国家标准已经给食品生产企业充分留出了一年的过渡期,北京质监此前就给企业做了部署,还针对这一标准,组织质监监管人员、检测人员、企业进行专题培训。“企业在4月20日后生产出来的食品,标签就必须按照新标准来执行”,质监部门以后也会展开监督检查,如果发现企业未执行新标签规定,将按照《食品安全法》进行查处。不过,在实施日期之前生产的使用旧版标签的食品,可在保质期内继续销售。

  新食品标签详情

  昨日,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秘书长董金狮就新食品标签加以解读。

  新标签内容

  食品名称、配料表(包括所有用上的食品添加剂)、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

  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外包装上的保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保质期计算。生产日期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生产日期。

  添加剂标示

  新标准中,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有3种形式,如食品添加剂“柠檬黄”,可选择标示为3种:1)柠檬黄;2)着色剂(102为国际编码);3)着色剂(柠檬黄),但不能只标示“着色剂”。

  配料表

  按制造或加工食品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排列,加入量不超过2%的配料除外,可食用的包装物也应标示原始配料。特殊膳食类食品和专供婴幼儿的主辅类食品,应标示主要营养成分及其含量。

  致敏物质

  推荐列出了8类致敏物质,包括“含有麸质的谷物及其制品、甲壳纲类动物及其制品、鱼类及其制品、蛋类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大豆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包括乳糖)、坚果及其果仁类制品”,鼓励企业自愿标示以提示消费者。

  主要是防止食品中的某些原料成分,被特定人群食用后诱发过敏反应。(记者廖爱玲  实习生葛南南)

更多
我要评论
  • 匿名发表
  • [添加到收藏夹]
  • 发表评论:(匿名发表无需登录,已登录用户可直接发表。) 登录状态:未登录
最新评论
所有评论[0]
    暂无已审核评论!

全球最大的中文功能食品配料行业网站                            

Copyright2010--2022 功能食品配料网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3040527-2号

郑重声明:本站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1184955935@qq.com   后台登陆     

合作联系:QQ:1184955935  微信:gongnengfood 

关注功能食品配料网微信公众号、头条号了解更多信息

  

 声明:本站部分资料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