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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10月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2/10/15  阅读次数:1107  字体大小: 【】 【】【
         由农业部新修订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于  10月  1日起施行。农业部党组成员张玉香表示,这一管理办法对绿色食品标志审核和发证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并全面强化了证后监管,为推动中国农业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实施农业品牌战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张玉香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举行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座谈会上说,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是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配套衔接和细化,是将这些年的成功实践做法固化,形成制度规范,更好地保障和促进绿色食品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更加有效地维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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