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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节”期间,食品和餐饮消费将迎来高峰,这也是食品安全风险较为集中、问题易发的时期。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强化宣传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告知食品生产经营者违法违规的严重后果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意识,引导诚信守法经营。对“采食野生蘑菇”、“使用亚硝酸盐加工食品”、“农村集体聚餐生熟食品加工交叉污染”等易导致食物安全事故的高风险行为,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针对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及时排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加大对重点食品的监管监测力度,加强对食品批发市场、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要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严格执行节假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规范建立并认真执行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迟报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强化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机制,快速响应、妥善处置。
8月以来,我省连续发生多起因误食野生毒蘑菇、农村集体聚餐等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造成数人死亡和局部出现肠道传染病疫情的严重后果。 《通知》强调,各地及有关部门要大力强化对农村集体聚餐等薄弱环节的监管,加快推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指导制度,切实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备案和指导工作,加强对农村厨师的培训管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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