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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法规实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标注最受关注
发布时间:2012/5/21  阅读次数:1076  字体大小: 【】 【】【
       从4月20日起,由卫生部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正式实施,至此,食品生产企业执行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已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笔者走访数家大型超市、卖场发现,除了生产日期为4月20日之前的,食品包装上的标注已基本规范,但是大部分消费者对此毫无察觉,依旧“糊里糊涂”。

        新版通则修改了食品添加剂的标准方式,要求在在同一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可以标示功能类别名称,同时标示具体名称等三种形式。走访中,像面包、牛奶、饼干、饮料等食品的添加剂都有具体的标注,笔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其中一位年轻的妈妈留意到某品牌纯牛奶的标注,她反应,“以前一直买这个牌子的牛奶,没有发现有添加剂,最近突然发现原来纯牛奶里面也是有添加剂的”。其他市民均表示购物时没有注意到。

        另外,新版通则还增加了对增加了致敏物质的推荐标示要求。列举了大豆、乳及乳制品、坚果等8类可能导致过敏反应的食品及其制品,但是由于此项属于非强制性要求,生产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标示,走访过程中,笔者注意到标注致敏物质的食品非常少,只有极少数果仁饼干在包装中标注了此产品可能含微量花生、果仁和芝麻。

        此外,通则中还增加了对制造者、经销者联系方式、食品配料按质量或重量递减排列和大小包装生产日期以及保质日期标注的要求等等。多数市民反映,跟消费者紧密相关的主要集中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配料的标注改变上,超市卖场的销售人员表示,新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实施,将更利于消费者认知所购买食品,更利于维权、保障安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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