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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食品添加剂,在2011年绝对是一个关注度很高的热词。回顾这一年,在无数的新闻里,在十几亿公众的心中眼中,在菜市场、在超市、在餐桌上,无时无处,它似乎都是一个活跃分子,伴随着我们左右。那么,作为一个以前就一直存在的名词,为什么偏偏在2011年突然“火”起来,到底发生了哪些事?我们又是如何应对的?下面,我们就来总结一下“食品添加剂”这一年来的“是是非非”。
一、添加剂成为“众矢之的”:都是“非法添加”惹的祸
在百度搜索中,食品添加剂被定义为:是指用于改善食品品质、延长食品保存期、便于食品加工和增加食品营养成分的一类化学合成或天然物质,包括酸度调节剂、抗结剂、消泡剂、抗氧化剂、漂白剂、膨松剂、着色剂、护色剂、酶制剂、增味剂、营养强化剂、防腐剂、甜味剂、增稠剂、香料等,共2000多个品种,归属为23个类别。在2011年之前,添加剂也广泛地存在于各种食品当中,只是未被广大普通消费者所熟悉和了解。然而,就从2011年1月开始,随着媒体的报道和频频曝光,“食品添加剂”突然之间就成了“洪水猛兽”,掀起了一场场黑色风暴。一般的消费者也在铺天盖地的新闻中知道了一些专业名词,如瘦肉精、牛肉膏、飘香剂、着色剂、塑化剂等等,闲谈之间也随意能说出几个跟添加剂有关的食品安全事件,如化学火锅、染色馒头、双汇瘦肉精、骨汤勾兑门等。更甚者,由于没有时间、精力或条件了解全部真相,更是谈“添加剂”色变,仿佛只要加了添加剂的食品便是不安全的,还有的进而认为所有的食品都有毒。殊不知,在这些事件里,“食品添加剂”完全成了替罪羊,她之所以成为众矢之的,完全是“非法使用和非法添加”惹的祸。
1.跟食品非法添加有关的安全事件频频发生
如果把这一年来所发生的所有跟食品非法添加有关的食品安全事件都罗列出来的话,也难怪消费者会产生认识上的失衡。
一月:中国青年报曝光长沙化学火锅,称湖南某电视台记者在长沙黄兴路步行街火锅店卧底发现,商家在火锅底料中普遍加入了“辣椒精”、“飘香剂”、“一滴香”、“火锅红”等添加剂;
三月,央视在“3.15”消费者日曝光了“双汇瘦肉精事件”,称记者在江苏南京、河南孟州等地发现了一种非常受欢迎的“瘦肉型”猪肉,其实是在生猪养殖时加入了“瘦肉精”,而河南孟州等地的添加“瘦肉精”养殖的有毒生猪,却顺利卖到双汇集团旗下公司。
四月,温州"染色馒头"曾售学校"柠檬黄"等添加剂全有;
五月,台湾塑化剂
七月,央视曝光硼砂萨其马,味千陷骨汤门;
九月,北京四包子铺隐蔽制馅使用不明香精涉嫌非法添加。
以上只是列举了一些影响较大的事件,但实际上据媒体曝光的还有不少,包括路边烧烤摊烤翅用四五种添加剂,南京曝“肥肉精”,很多奶茶用香精调配,面馆用“牛肉膏”添加剂90分钟即让猪肉变牛肉,广东染色燕窝检出强毒亚硝酸盐,厕所里造假酱油凭感觉添加化学品,西瓜添加催熟剂,山东肉羊第一镇瘦肉精泛滥,等等。
似乎,食品的某一个领域都有可能牵涉到添加剂的问题。如此密集或者说长期的曝光,自然让消费者感到心里不安:食品添加剂到底怎么了?公众之所以这样问,是因为几乎在每起事件中,大家看到都是某某使用或者添加了哪些添加剂,却很容易忽略一个事实:这些添加剂是商家违规、非法使用的,包括过量使用,包括添加剂来源不明、不合格,或者,所用添加剂根本就是被国家法规明令禁止的。可是,消费者并不是业内人士或管理者,又如何知道哪些添加剂可用,哪些又不可用?可用又可用到什么程度呢?
2.添加剂的合法与非法,如何识别?
关于添加剂,其合理性是毋庸置疑的。对此,国家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卫生部网站4月20日发布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等4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公告(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2号),出台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5月13日,卫生部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公布此公告。据悉,《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包括食品添加剂(334种)、食品用加工助剂(158种)、胶母糖基础剂(55种)和食品用香料(1853种)等2400个品种,涉及16大类食品、23个功能类别。
与此同时,卫生部、农业部等有关部门在分次分批公布的基础上,汇总公布了151种食品和饲料中非法添加物以及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名单。包括47种可能在食品中“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22种“易滥用食品添加剂”和82种“禁止在饲料、动物饮用水和畜禽水产养殖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和物质”。
二、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动,掀起全国风暴
部委通知、公告
1、2月: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食品监管部门严查这种问题火锅底料等食品添加剂,严打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虚假标注和虚假宣传等。
据了解,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4部门近日针对问题火锅底料等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地方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从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对食品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进行专项检查。<<<详细
2、4月:为进一步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国务院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禁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加强非法添加行为监督查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网格化监管,明确责任,分片包干,消除监管死角;依法从重惩处非法添加行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有关部门要制定依法严惩食品非法添加行为的具体办法;要完善非法添加行为案件查办机制,加强非法添加行为源头治理。<<<详细
3、5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工商总局等九部门日前联合发布公告,要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
九部门强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食品生产经营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严禁在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收购、运输中使用违禁药物或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对故意非法添加的,一律吊销相关证照,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相关物品,要求其对造成的危害进行赔偿,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详细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再次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力度,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及相关职务犯罪。对于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详细
9月:商务部近日印发通知,强调餐饮企业要加强采购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管理制度,严把餐饮服务入口安全关。商务部在其下发的《关于加强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加强原材料使用管理,严防不合格食材上餐桌。严禁使用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原料;严格按照规定,控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和使用量;严禁使用地沟油等餐厨废弃油脂;严禁火锅类餐饮企业使用不符合规定的食用油和添加剂。<<<详细
11月: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在其网站发公告指出,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有关问题的复函》,今后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禁止生产对羟基苯甲酸丙酯等33种食品添加剂产品,企业已生产的这33种食品添加剂产品禁止作为食品添加剂出厂销售,食品生产企业禁止使用。<<<详细
昨天(11月29日),卫生部发布了《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管理的公告》。公告要求新申报食品添加剂应与国外标准进行比较。公告提出,今后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的,应当提交添加与否的效果对比、与同一功能类别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效果的对比等技术必要性证明材料。<<<详细
地方各省市具体行动
10省区市联手打击非法滥用食品添加剂:为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监管,江西、福建、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和重庆10省区市将合作严打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在正在召开的第七届泛珠大会上,泛珠三角区域内9省(区)和重庆市质监局共同签署《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合作协议》,将联合查处泛珠三角区域内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普遍问题。
京沪粤浙将食品安全纳入政绩考核:记者昨天获悉,北京、上海、浙江、广东等地已率先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推行食品安全整治区(县)长负责制,统筹推进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调整,实现各环节紧密衔接,有效形成全链条监管。
具体各省、市行动:北京、广东、上海、江苏、浙江、陕西、重庆、山东、云南、山西、海南、新疆,成都、济南、南京、沈阳、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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