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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
发布时间:2011/6/18  阅读次数:1633  字体大小: 【】 【】【

       卫生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资源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现批准玛咖粉作为新资源食品。新资源食品的生产经营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

  中文名称 玛咖粉

  拉丁名称 Lepidium meyenii Walp

  基本信息 种属:人工种植的玛咖(十字花科独行菜属)

  食用部位:根茎

  生产工艺简述 以玛咖为原料,经切片、干燥、粉碎、灭菌等步骤制成。

  食用量 ≤25克/天

  质量要求 性状 淡黄色粉末

  蛋白质含量 ≥10%

  膳食纤维含量 ≥10%

  水分 ≤10%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婴幼儿、哺乳期妇女、孕妇不宜食用。

  2.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来源:功能食品配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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